歡迎光臨- 東海大學環保訓練證照班
環境用藥販賣業專業技術人員訓練班考試時間表
請學員注意3、6、9及12月測驗在星期六舉行
1、4、8及10月測驗在星期五舉行
一、凡結訓參加第一次會考或重修之學員均不得請假,若考試時間與國家考試同日,得以准考證影本請假。請假手續務必於第一週考試前十五日辦理完成,假單請寄”台中市407東海大學八一九號信箱 許小姐收”。
二、若本班未收到您的請假資料,即視為缺考,一律零分計。
三、所有考試須於結訓日起一年內完成,逾期視為不及格。
四、地點:台中市中港路三段181號東海大學省政96 年 09 月 21 日(星期五)
| 節次 | 時間 | 科目 |
| 第一節 | 08:30-09:10 | 環境用藥管理法相關法規及管理實務 |
| 第二節 | 09:20-10:00 | 環境用藥防治原理及特性(含病媒害蟲概論) |
| 第三節 | 10:10-10:50 | 環境用藥安全防護與中毒急救措施(含用藥技術) |
五、請學員牢記自己的學員編號,一旦寫錯將導致成績無法登記。
六、請自備計算機,考卷將密封存檔備查,請勿作記號損毀台攜帶考卷出考場。
七、特別注意事項:
依環保署規定,應考學員除應攜帶學員證外尚需攜帶國民身份證,否則不得應考。
八、 若第一天考試已參考者,第二天考試則不得請假。
九、下列均為環保署訓練所所規定之考試規則,請詳閱: